《悦心莊園》微小說大綱

香港培道中學
中三
袁禎雪

內容擇要:
唐如琳和易如既是發小亦是鄰居,幼稚園、小學、中學都是諗同一學校。她們無話不談,知道對方所有的袐密,一起吃飯,一起做功課,互相慶祝對方的生日。
直至中四那年,易如父親易軍醉駕,撞死了唐如琳父親唐天,唐如琳目睹這一切,被應激創傷,成了啞巴。
自此以後,無論易如怎樣求她的原諒,唐如琳沒給過易如一個正眼,「雙如」姊妹花自此決裂。
分場大綱:
唐天和易軍是大學同學,唐天要找婚房,剛好易軍隔壁鄰居要搬家,想找個好人家放租,易軍順道做了個中間人,促成了這事。他們的女兒在同年同月出生,因為住得近, 牙牙學語就玩在一起。
唐如琳和易如從小如影隨形,如親生姊妹般親密。有好吃的好玩的總要膩在一起。易如想吃冰淇淋,一定會叫上唐如琳。唐如琳想玩蹺蹺板,易如就陪她一起。除了家人,只有唐如琳知道易如有小兒夜間遺尿症的秘密。連家人都不知道,唐如琳打從中一暗戀師兄朱俊謙,唯獨易如知道。升上中學後,同學們給他們倆起了個綽號–「雙如」姊妹花。
中四那年的某個晚上,唐天要和唐如琳看電影。唐如琳在電影院門口,與相隔一條馬路的唐天,對上了目光。交通燈轉綠了,唐天向唐如琳走來。不料,一輛大貨車把唐天撞倒了,從他身上輾過,唐天在車底下動彈不得,白色上衣染得通紅。唐如琳拼了命叫「爸爸!」可是,她喊不出聲,從那時候,她就再不能說半句話了。
因失業而酒駕的易軍感受到顛簸,覺得不太對勁,迷迷糊糊的下了車,恍惚間看到一個人從車底下被硬生生拉了出來。他的臉傷得血肉模糊,可他認得那雙土黃色的鞋子,這是他去年送的生日禮物不假。他木頭似的怔了片刻,失了重心,跪倒在地,一動也不動的看着唐如琳淚流滿面、緊握着唐天血淋淋的手,噓唏不已。
易如聞訊心急如焚,立馬趕到了醫院,遠遠看到唐如琳和其母親陳菲在停屍間外,卻不敢靠近,躲在牆角後陪她哭。
易如母親李希然去了趟警局,隨後才奔往對面街的醫院,看到易如一副慘白的模樣,也不好說甚麼。
李希然免得碰到唐家人,先是帶易如到親戚家住,後是找了另一小區的單位,急匆匆就搬了家。她也想替易如轉個學校,可是高中很難轉校,加上易如堅決反對,這事就罷了。
一個多星期後,易如在學校走廊上碰見唐如琳,她腦海一片空白,老早就準備好的開場白也忘得徹底,唐如琳目無表情,把易如當作空氣似的,從她身旁越過,彷彿她們不曾認識。唐如琳回到桌上,看到一張道歉卡,豆大的淚珠忍不住無聲落下。她知道她爸爸的死跟易如沒半點相干。易如就是易如。易軍就是易軍。那怕她們是父女關係也好。可是,她恨易軍,恨她這殺人兇手,恨他殺了人還能安然無恙、活生生的在這個世界上,甚至恨易如沒有經歷像她那樣的喪父和失聲之痛。她有父親,還可以開口說話,區區一張道歉卡,說得倒是輕巧。憑甚麼就該換得原諒?唐如琳笑了笑,把它撕得粉碎,丟到垃圾桶裏去。
以後的每個上學天,唐如琳的桌上總有早餐外賣和一張小卡片,裏面寫上易如想跟唐如琳分享的生活點滴,全都被唐如琳毫無猶豫的丟掉。直到中六最後一個上課天,桌上多了一張一百萬支票。唐如琳在手機打了一行字,走到易如跟前,遞給她看。
[甚麼意思?]唐如琳又把外賣袋、卡片和支票一併丟到她身上。
「我爸爸,易軍,日前在獄中自殺了。」易如抿了抿唇。「這是他留給你的。他的遺囑上寫了,他說,他對不起你和你媽媽,尤其是你。他這條狗命……和這張支票,是他唯一能補償你們的。琳琳,你拿着吧。」易如把支票塞給唐如琳,轉身便走開了。
中學畢業以後,唐如琳跟陳菲移民到加拿大。她再沒有見過易如。十年後,她回到香港,經朋友介紹,到了一家私家診所,找一個名叫李如的精神科專科醫生應診,她是全港治療創傷後應激障礙的權威。這些年,醫生可沒少找,但唐如琳仍抱着一絲希望。
她推開治療室的門,看到那琉璃樣的眼楮漸漸瞪大。
「唐如琳!」
唐如琳假裝沒聽見,頭也不回就往外跑,李如見狀,在後面死追。
原來李如就是易如!她記恨易軍對唐如琳一家所造成的傷害,中學畢業不久就改了跟母親姓,亦因為唐如琳的緣故,發奮成為了權威的精神科專科醫生,還一直致力研究創傷後應激障礙的治療,期望有天能改變唐如琳的病情。
眼下唐如琳就要淹沒在人羣中,李如顧不得交通燈快要轉紅燈,鉚足了勁兒的一心想追上唐如琳。她不想再失去唐如琳的消息了。
彼時,一輛私家車輾過她身上,血跡在白大褂蔓延得厲害。
「快叫救護車!」有路人叫嚷道。
對聲音特敏銳的唐如琳猛然回頭,看到李如在血泊中。這個場景似曾相識,再一遍置身其中還是那樣的刻骨銘心。她放聲大喊:「易如!」
不一樣的是,這一次,她的叫聲所有人都能聽見。
李如右手嚴重骨折,右腿需要截肢,唐如琳在她住院時一直細心照料,在她做復康治療時也陪伴在側。在李如學會用義肢走路那天,唐如琳定睛對着她說:「對不起,我們和好吧。」

評語:

故事結構完整,但不像是一個分場大綱,可以直接是一篇微小說作品。如要寫長篇,可把故事分成四部份:童年>意外及學校>加拿大回來至意外>意外之後

評審人:金鈴

名銜:作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