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睹那一幕的發生,我對幼羚不再反感了,我為自己的成見而感到慚愧,並深深明白到「人不可貌相」的道理。
回想起初次認識幼羚的時候是中學二年級,當時她是一位插班生,當她進來課室自我介紹的時候,我心想:這個世界竟然有這般樣貌醜陋,像隻既巨大有可怕的猩猩,身形也十分龐大,而且個子又十分矮小,原是飢餓的人看到她必定也吃不下一口飯呢!真讓人討厭,還是別理會她吧!
不幸的事情很快便降臨於我身上,老師竟然說:「有容,你是我們班的班長,算是班上最了解學校的規則和有良好品德的學生,幼羚是剛來的插班生,她就座在你旁邊的位置吧!你們要好好相處啊!」接著,我只好硬著頭皮地講解學校的校規、科目等等,而我當時的態度十分差劣,只是敷衍地講解了一些很基本的規則給她聽。
其後,由於幼羚的樣子醜陋,身形肥胖,而且個子矮小,使很多同學都因此而欺負她、看不起她等等,而當時還未對她改觀的我當然也欺負她,和同學一起說她壞話,使她感到憂愁和悲傷。即使如此,她也沒有向老師告發我們,並默默地承受著各種的痛苦……
現在我們已經是中學三年級了,幼羚還是一直被同學取笑和欺負,而我也是坐視不理。直到我和我最好的朋友思賢吵架了,我感到十分失落。而思賢是我們班上人緣最好的人,有很多朋友,導致其他同學聽完思賢說我的壞話後便漸漸疏離我,不願意繼續和我成為朋友,令我十分傷心,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淚。這時,我旁邊的同桌幼羚拿了一張紙巾給我,並拍了拍我的後背,一幕幕刻劃在我的心上。在我最失意的時候,竟然是我曾經欺負過、取笑過的人來安慰我,這一幕的發生使我刻骨銘心,永遠也不會忘記。這一幕也讓我發現原來幼羚性格是那麼善良的,即使我曾經是一個傷害過她的人,她還願意安慰我,開解我,給予我一絲溫暖的感覺,讓我感到十分感動。從此以後,我也不再對幼羚感到反感,而且我還會好像她一樣那般關心她,當她被人欺負的時候,我會阻止他們的行為,並告發給班主任聽之前所發生的事情,使她不再受到欺負,而我也知道自己之前也犯了錯誤,應受到責罰,所以我便告訴老師我也有欺負她,最後老師說因為我誠實,願意承認錯誤,使輕罰了我。
當我目睹那一幕的時候,我終於明白到一個道理-一個人的性格比一個人的樣貌更為重要。現在的我已經不是昔日只會看外表以不看內在的人,我也對自己昔日的成見和行為感到十分慚愧,我也不再對幼羚感到反感和成為好朋友了呢!從此以後,我不會再以貌取人了!
評語:
文字囉唆, 同學宜多練筆, 掌握作文條理。又:始終說不出「人不可貌相」的重點所在, 重點是你對她的重新發現, 你與她相處時發現她有什麼「內在美」, 這些都沒有說明。開首一句「目睹那一幕的發生」亦莫明其妙, 與全文敘事情節不合。
評審人:李洛霞
名銜:作家兼資深編輯